日前離開台北,到東部的小鄉村工作,在可以遠眺中央山脈的風景裡,放眼望去盡是山光田野,儘管在這樣的環境工作太煞風景,然而能有幾天脫離城市的常軌,都有助於超渡腦袋裡被生存逼迫留下的穢物殘渣。
那天,在小鄉村的五金百貨商行,聽到了年少時的流行歌曲, 讓我也想起了某段青蔥色的年紀,也許因為五金商行裡販賣著童年玩的太空氣球或是西瓜冰棒太過復古, 我有點像是穿過了跨越時空的深井,再爬出來時已經換了個人間。
很久以前的那天,那座陽光燦爛的跨海大橋,我就已經發現,我們再怎樣往前跑,都再也跑不到天涯海角了。
在那很久很久的以後,再一次舊地重遊的離島旅行中,我卻怎樣也想不起那年的說的話語和心事,對於流失快速的記憶,我沒有任何努力想去挽回的跡象,一切就伴著早來的惱人季風,席捲而去。
然而那天,當時哼哼唱唱著世間情愛波折坎坷的玉女歌手,在當天早晨的頭條報紙上被媒體用斗大標題寫著閃電結婚的消息,我頓時抽離了回憶,從恍惚的夢中驚醒,發現甕上的黃梁還未爛熟,我也不再能懷抱著那樣悲秋傷春的少年情懷了。
當年一個個的偶像歌手最終成了人妻,我們不知道她們的是否經過了那些歌曲裡的刻骨銘心?
不知道唱著人之初的女歌手,是不是真的找到了如何去愛的人?
流行歌曲果如其名地紀錄了當時的流行、那時風吹過的氣味、那年KTV裡的搧情悲痛和開懷痛快,都可以在偶然從廣播裡傳來的一首老歌而唏噓。
我幾乎不聽流行歌曲了。連偶爾去一次KTV,都只想顧著吃。
當時為了一點起伏感受便會感歎萬千、寫下一幅多愁善感詩篇(這是個形容詞,這不是真的)的自己, 想起當年少年愁時,還曾在日記本的內頁首封上矯情做作地寫上「人不癡狂枉少年」的幾個大字,當初年少時能擁有這樣不知廉恥的大氣狂妄(噗),我想真的是少年不知愁滋味的初生之犢,只是上樓吹個風就能放肆地大聲喊叫, 如今卻能老神在在地淡看周遭的人世情感糾結,也到了聽聞愛得多痛多深多苦的流行歌曲,卻依然面目平和地吃著剛煮好香噴噴水餃的景況。
不再因為聽一首情愛的歌就無病呻吟,究竟是因為有病怕人知,還是因為道德倫理社會價值教我們羞赧於呻吟?
有一天問起朋友,「我這樣對流行歌曲的情愛無感,究竟是我的問題?還是歌的問題?還是年紀的問題?」
朋友回答:「那是只會流行在某一個年紀的歌曲。」
「喔。」原來流行歌曲是這樣解釋。
原來我已經到了過時的年紀。
多年後,流行歌曲裡的情愛,已經遙遠且不著邊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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